1、可調式懸掛支架的調節支座高度應使前梁下側面略高于女兒墻(或其它障礙物)高度,可能情況下,應在懸掛機構定位后,在前梁伸出端下側面與女兒墻間加墊木塊固定。
2、前梁伸出端懸伸長度額定調整范圍為0.3~1.5米。
3、前、后座間距在場地允許條件下,應盡量調整至Z遠距離。
4、兩個支架間距離應調整至前梁懸伸端點間距離比
懸吊平臺
長度小3~5厘米。
5、張緊加強鋼絲繩時,應使前梁略上翹3~5厘米,產生預應力,提高前梁鋼度。
6、裝夾鋼絲繩時,繩夾的數量不少于3個,U形開口再鋼絲繩尾端對側,且方向一致。繩夾應從吊裝點處依次夾緊,并在Z后一個繩夾和前一個繩夾間,應使鋼絲繩有少許拱起。繩夾螺母擰緊時,應將鋼絲繩夾扁至1/2~1/3直徑。
7、垂放鋼絲繩時,應將鋼絲繩自由盤放在樓面,將繩頭仔細抽出后沿前面緩慢向下滑放,嚴禁將鋼絲繩成盤向下拋放。鋼絲繩放完后應將纏結的繩小心分開壓住,地面多余的鋼絲繩應仔細盤好扎緊,不得任意散放地面。